家族财富 传承增值
为满足高资产净值人士和富裕家族的需求,思辰资本在投资管理的基础上,提供全方位的家族办公室服务,为家族设计财富管理方案,从投资管理、投资结构设计、到家族税务规划、慈善捐赠等,思辰资本利用行业知识和关系网络,匹配来自法律、家族信托、私人银行、保险、投资管理、房地产投资、税务顾问等专业团队,通过良好协调和协作努力,为家族解决问题。

认识家族办公室

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是为高净值个人 (HNWI) 提供服务的私人财富管理咨询公司。家族办公室与财富管理机构的不同之处,在于它们提供的服务并不仅限于投资方面,还全面地覆盖家族管理财务、会计和法律方面等问题。例如,许多家族办公室提供家族信托、保险、慈善捐赠、遗产传承、财富转移和税务规划等方案。
家族办公室通常分为单一家族办公室(Single Family Office) 或联合家族办公室 (Multi Family Office, MFO)。单一家族办公室只为一个超级富裕的家庭服务,而 MFO 则是同时服务多个富裕家庭的家族办公室, 由于MFO管理的富裕家庭数量更多, 能为客户分摊成本达到规模效应,MFO 更为普遍。
家族办公室就像是富裕家庭的「大内总管」,提供广泛的服务,以满足富裕人士的需求。从投资管理、结构设计、到税务规划、慈善捐赠等,服务范围跨度相当大,远远超出任何单一范畴顾问的能力。因此,家族办公室会利用其专业知识和行业关系网络,就富裕家庭的个别需要,去匹配来自法律、信托、私人银行、保险、投资管理、房地产、税务顾问等专业团队,通过良好协调和协作努力,来为这些家族解决问题。
家族可授权委托家族办公室,负责管理标准化投资产品,例如股票、债券、ETF和互惠基金(Mutual fund) 等,家族办公室则跟私人银行合作,采用外部资产管理人 (External Asset Manager, EAM) 模式,为家族进行资产配置。
通常在决定家族办公室的工作框架之前,我们都会希望家族决策者可以先考量以下几点:
• 成立家族办公室的目的是什么?
• 家族投资的愿景和目标是什么?
• 家族对投资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偏好?
• 如何有效降低家族投资收益的税务负担?
• 哪些是家族财富传承的方向和策略?
• 如何通过家族办公室,延续家族精神和文化?
财富管理

有效的资产结构设计,既能保护家族资产,同时促成财富传承。家族创始人积累了一生的财富之后,在分配遗产时将面临一些障碍,包括遗产税、遗产法,以及家庭成员关系和各种商业问题。鉴于这种复杂性,全面的财富转移计划必须考虑家族财富的方方面面,包括商业利益的转移或管理、遗产的处置、家族信托的管理、慈善愿望和家族治理的连续性。
为达到财富传承的目的,家族办公室会设计投资结构方案,例如为家族财产设立信托(Family Trust) 或以基金结构去盛载各种类别资产。家族信托是一种安全稳妥的法律架构,委托人(Settlor)与受托人(Trustee)签订信托契约,把资产放置在信托计划当中,受托人则根据委托人的指令,管理和分配资产给受益人(Beneficiary)。
在家族信托结构之内,可盛载私人基金和人寿保险等附加结构,同时达到财富传承、资产隔离和资讯保密等特定效果。
在FATCA和CRS制度下,全球各国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,使家族通过离岸结构避税的难度加大。尤其对于打算移民的家族来说,热门的移民目的地,例如英国、加拿大、澳洲和美国等,都实行全球收入征税政策。
因此,透过税务身份和资产配置规划,家族办公室可以在家族成员确立移民身份之前,在合规合法的安排下,事先分配及转移资产,搭建投资结构,有效减轻未来的税务开支。
保护个人财产的权利,还是被尊重的。精明的富裕家族,一般会提前给家族资产布局,选择采用家族信托或慈善信托,来实现资产隔离。
1.资产隔离:信托一旦成立并载入资产后,资产便从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脱离,被视为独立运作,形成一道「防火墙」,不能被外部查封、冻结或处置。
2.合法省税:通过将收入分配给较低税率的家庭成员,或推迟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资产等重大税务事件,受托人可以制定降低整体家庭税收负担的措施。
3.保护私隐:家族持有的公司股权或不动产,可以通过信托结构,形成一道屏障,外部无法知悉信托内的角色身份。委托人与受托人制定财产分配的细节是严格保密的,较大程度上保护年轻的受益人,免收外部干扰。
税务规划

金融海啸后,美国政府下定决心对富人海外追税,于是推出了「海外账户税收法案」FATCA (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)。参考对付瑞银的招数,美国政府勒令全球金融机构,每年向美国税务局申报美国税务居民的外国账户信息,不配合的机构就受罚。鉴于美国在金融产业的影响力,FATCA得以在2014年在全球成功实施。
CRS (Common Reporting System) = 全球资产信息互通
参考FATCA的框架,世界经合组织OECD (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) 就创造了个全球版的FATCA,这个就是「共同申报准则」CRS (Common Reporting System)。 CRS成员国之间实行信息互换,而香港属于第二批CRS国家地区,于2018年开始进行了信息互换。到目前为止,CRS已经覆盖超过170个国家地区,就像一张「天网」:简单地说,哪个国家的纳税居民,其资产信息就被交回到自己纳税的国家。
经济实质法 (Economic Substance Act) = 避税天堂的消失
CRS推出后,在国际压力下,传统的避税天堂纷纷推出了「经济实质法」(Economic Substance Act),并在2019年陆续生效。简单地说,经济实质法的目的,就是让在当地注册的公司必须申报「实质」从事的业务活动,若果这些活动并非在避税天堂当地所产生的,就必须提供实质产生业务活动该国的税务身份(Tax ID)证明,否则将被罚款和除名。这意味着,绝大部分的BVI公司将没法享受BVI的零税率,避税天堂的功能就不复存在了。
在移民前或进行海外投资前, 投资人应提前做好规划, 以避免移民身份或海外投资落实后, 产生很多本该可以避免的税项。若投资人在移民海外或做海外投资前, 没有充分的准备, 失却了先机, 就得不尝失了。
CRS和FATCA是两套独立的系统,而FATCA的信息获取是单向的,这意味着,美国可以获取到美国人的海外资产信息,而外国则无法获取到该国人的美国资产信息。对于来自全球征税国家(如中国)的人来说,美国资产信息不被交回本国,令投资美国成为了某些CRS国家投资人资产配置的首选。